为使党员自觉坚持经常性学习,全面提高党员素质,始终保持党员的先进性,促进思政部教育教学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上级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员学习要本着有利于增强党员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的自觉性,有利于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有利于加强党的自身建设。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学习的主要内容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各项决议、决定和党的基本知识,以及上级党组织布置的有关学习内容。使党员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坚定共产主义信念,提高党性修养,明确保持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
三、党员学习时间每月一般不少于一次,其中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1小时,党课教育每季度不少于1次。
四、党员学习采取党课教育与集中学习、自学相结合、中心发言与集体讨论相结合、书面交流与口头发言相结合、书本教育与形象直观教育相结合、集中学习与网络学习相结合等形式。
五、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党员网上学习。党支部可依托学校网站提出学习要求,提供学习资料,开展学习讨论。
六、党员学习应做到:
1.有学习记录。学习使用专门的笔记本,学习笔记情况作为对党员考评的重要依据。
2.有学习体会。党员每年至少写出一篇有针对性的心得体会,交教工党支部审阅,学生党员的心得体会交学生支部审阅。
3.有学习小结。党员每年对学习情况进行自我小结。小结可与党员个人年度总结结合进行。
七、党组织在组织党员开展学习过程中做好以下工作:
1.制定学习计划。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学校的实际,认真制定年度学习计划,明确学习的目标要求、主要内容、时间安排和方法措施等。
2.布置学习任务。根据学习计划,落实每一阶段学习的具体任务。学习任务要落实到每一名党员。
3.进行学习考评。一般每半年检查一次,每年考评一次。对检查考评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加以解决。对学习优秀的党员,要以适当的形式进行表彰。考评结果,作为年度评选优秀党员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