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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生活会制度

发布日期:2019-09-03  来源:   点击量:

健全并严格执行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是加强党的思想作风建设,有效地实施党内监督,改进作风,增强团结,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有效贯彻执行的重要途径。为使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特制定本制度。

1、党内民主生活一般每学期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

2、民主生活会前要根据当前形势、任务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重点议题。同时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积极开展交心谈心活动,为解决存在的问题创造良好的气氛和条件。

3、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包括:检查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检查组织纪律观念、艰苦奋斗、廉政建设的情况;检查、总结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检查联系群众改进工作作风与方法的情况及其他重要问题。

4、民主生活会可邀请中层干部或有关人员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可以发言,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提出批评或建议。

5、党支部对民主生活会上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要积极制定改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