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了密切党员同党组织的联系、沟通,加强党组织对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管理和监督,特制订党员汇报制度。
二、思想汇报的对象:凡是中共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都应要定期向所在的党组织进行汇报。
三、思想汇报的内容:
(一)对党的性质、纲领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
(二)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的体会;
(三)参加党组织活动的体会与收获;
(四)贯彻执行党的决议和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履行党员义务和行使党员权利过程的情况和问题,个人进步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
(五)个人当前的思想状况等。
四、思想汇报的形式:
(一)党员的日常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可在党的组织生活会上汇报,个别情况也可向支部书记、支部委员或党小组长口头汇报;
(二)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及其转正的思想、学习、工作汇报要书面进行汇报。
(三) 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向党组织汇报思想时,应当坦率、真实,勇于谈出自己的真实思想和遇到的矛盾问题,以争取党组织的教育和帮助。对汇报中不正确的思想,党组织应善意引导和帮助,不能采取打击和排斥的态度。对汇报中涉及个人秘密或不宜扩散的内容,党组织应负责地予以保密。